可撤销合同的撤销由谁来行使权利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归受损害方等撤销权人,不同情形下撤销权归属不同。重大误解时误解方为撤销权人;一方或第三人欺诈,受欺诈方可在符合条件时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对胁迫行为导致的合同有撤销权;显失公平情形下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

为保障自身权益,撤销权人要及时在法定期间内行动。建议撤销权人:1.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和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期限等规定。2.遇到问题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欺诈、胁迫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3.若需行使撤销权,尽快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解决,避免错过法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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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归属特定主体,不同情形下撤销权人不同。重大误解时,误解方为撤销权人,比如当事人因对合同关键条款理解有误而订立合同,此时误解方有权撤销。
(2)在欺诈情形中,若一方欺诈对方,受欺诈方有撤销权;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或应知时,受欺诈方也可行使撤销权。
(3)受胁迫方在被胁迫订立合同的情况下,拥有撤销权。例如一方被威胁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
(4)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或缺乏判断能力订立明显不公平的合同。
(5)撤销权人需在法定期间内通过诉讼或仲裁行使撤销权,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

提醒:
撤销权行使有法定期间限制,务必及时行使。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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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撤销权主体:依据不同情形,确定自己是否属于重大误解的误解方、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或显失公平中的受损害方等撤销权人。
(二)把握法定期间:撤销权人要留意法定行使期间,避免逾期导致撤销权消灭。
(三)选择行使途径: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来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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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由受损害方等撤销权人行使。重大误解时,误解方为撤销权人。

2.一方欺诈致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撤销权;第三人欺诈,对方知情时,受欺诈方也可行使。

3.一方或第三人胁迫对方实施民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撤销。

4.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等致显失公平,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人要在法定期间通过诉讼或仲裁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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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由受损害方等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间内通过诉讼或仲裁行使,不同情形下撤销权人分别为误解方、受欺诈方、受胁迫方等。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合同出现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时,赋予了相应受损害方撤销权。比如重大误解中误解方,因受欺诈、胁迫而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的受欺诈方、受胁迫方,以及因一方利用自身危困状态等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他们都有权利让合同归于无效。但这种撤销权不是无限期的,必须在法定期间内通过诉讼或仲裁来行使。这保障了在合同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遭遇类似情况,不确定自己是否拥有撤销权或者不知道如何行使,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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